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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专栏

集团公司董事长李金昌简历

2016-04-27 08:38:56 | | 浏览 3736 次

  李金昌,男,汉族,1945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企业家,现为新疆大湾房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金昌1964年入疆,先后当过农工、建筑工人,工程队队长,开办过砖厂,曾被誉为“哈密红砖大王”。1992年李金昌由2万元起家创建了大湾房地产公司。多年来,他时刻关注市场信息变化,积极捕捉商机,在企业管理中大胆实践,不断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立足市场,创新发展,使企业步入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轨道,经过十八年的艰苦奋斗,公司已发展成集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与饮食服务、物资商贸、农副产品批发、无公害蔬菜种植、物业管理及学前教育等为一体资产超十亿、员工上千名跨省区经营集团化民营企业(具有国家城市综合开发一级资质)。公司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和最佳效益企业”,2002年公司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3年被评选为乌鲁木齐市“十佳明星企业”;2004年,公司开发建设的“昌乐园”小区被国家建设部评选为“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公司被乌鲁木齐市政府评选为“AAA级信用企业”,被全国工商联评为“全国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又被中央文明委在全国房地产行业中唯一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及“全国光彩之星”,2006年9月公司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表彰为“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2008年5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选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李金昌先后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授予“劳动模范”、“爱场模范”和“乡镇企业标兵”;被国家农业部分别授予“全国优秀乡镇企业经理”、“全国优秀乡镇企业管理工作者”,他曾两次被评为自治区“关爱员工的好经理”,先后被评选为乌鲁木齐、自治区优秀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0年被评为自治区劳模;200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4年9月26日,李金昌作为新疆民营企业的优秀代表受到了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的亲切接见,2005年5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2007年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并受到了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2008年5月获“新疆首届道德模范”称号。2009年2月荣登中国好人榜,10月被评选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
  李金昌被自治区党委树为实践“三个代表”伟大思想的先进典型之一,多年来,他无私奉献多次为抗震救灾、救助贫困弱势群体、南疆改水、见义勇为、红十字会和自治区慈善基金会、助残、支持教育及光彩事来等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达3000多万元,他是新疆民营企业中社会口碑最好的企业家典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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